(记者 熊筱伟)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提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将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过渡期内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应在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完成后,再提出申请。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可在换领新版证书后,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为配合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工作,省住建厅将适时对我省辖区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